法学院-刘颖导师介绍

更新于 2025-02-12 导师主页
刘颖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法学院
法学 ,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
民商法学,数字法学,欧盟法学
liuyingtju@tongji.edu.cn

招生信息

1
法学
2022
3
学术型硕士
民商法学,数字法学
2
法学
2022
3
专业学位硕士
民商法学,数字法学

刘颖,男,汉族,1988年12月生,法学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部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学术导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新利益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利益法学》集刊编委。2020年4月起任教于同济大学法学院。自201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商法教学科研工作,研究方向集中于民法基础理论、消费者法、公司法、保险法、亲属法与数字法等领域,研究兴趣既关注私法理论与教义学传统领域,也注重个人信息、数据和算法等新兴领域。在《法学》《当代法学》《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上海市哲社规划青年课题和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5项;分别两次荣获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一等奖(第九届和第十二届)、第二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一等奖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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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1)2024年9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字时代中算法消费者的公私协同保护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4BFX076),在研中。

(2)2023年6月主持同济大学学科交叉联合攻关项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原理与路径》(项目编号:2023-6-YB-04),在研中。

(3)2022年9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立法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2YJCZH115),在研中。

(4)2021年9月主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数字经济中“算法消费者”的私法构造与理论阐释》(项目批准号:2021EFX011),已结项。

(5)2020年11月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我国私法规范体系中的立法目的条款研究》(项目批准号:16YJC820021),已结项。

(6)2020年7月主持同济大学文科高水平科研培育项目《数字经济中算法消费者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120200360),已结项。

(7)2018年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居间合同研究》(立项编号:CLS(2017)D77) ,已结项。

(8)参与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研究项目《智能无人运载系统的社会属性和适用规范》(编号:2018-XZ-02),已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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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论文发表(如无特别说明,均为独著):

(1)《企业数据出资的法理逻辑与制度设计》,《当代法学》2025年第2期。

(2)《论意向作为亲子关系认定的底层逻辑》,《法学》2025年第1期。

(3)《从利益法学到新利益法学:理论框架、历史脉络与当代使命》,《利益法学》2024年第3辑。

(4)《数字经济中黑暗模式的法律规制:基本原理、域外方案与本土路径》,《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4年第5期,一作。

(5)《迈向数字时代的消费者法:算法消费者的赋权理论及其体系建构》,《社会科学》2024年第7期,被《检察日报》2024年8月22日学术版选辑。

(6)《平台经济中个人信息“告知—同意”的性质认定与规范解释》,《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一作。

(7)《数字经济中算法消费者的生成机理、保护方案与制度建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8)《数字化背景下德国消费者保护法的新发展》,《德国研究》2023年第1期,一作。

(9)《迈向个性化法律:转变中的社会与私法》,《法治现代化研究》2023年1期,一作。

(10)《数字社会中算法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构建》,《广东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

(11)《算法规制的私法进路》,《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一作。

(12)《经营者沉默欺诈认定的矫正与回归》,《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13)《论责任竞合语境下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契约限制》,《保险法评论》第8卷,一作。

(14)《〈民法总则〉中英雄烈士条款的解释论研究》,《法律科学》2018年第2期。

(15)《民法典中立法目的条款的表达与设计》,《东方法学》2017年第1期。

(16)《中国民法中的“层累现象”初论》,《东方法学》2015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5年第6期全文转载。

(17)《论民法中的国家政策》,《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

(18)《论要物合同的衰落》,《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第7期。

 

译文发表:

(1)《父母身份的本质》,《同济法律评论》第1辑,第一译者。

(2)《合伙企业法人化的进程与论争》,《法治现代化研究》2023年第4期,一译,被《新华文摘》网络版2024年第4期全文转载,封面文章。

(3)《算法社会中的三大法则》,《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2期,一译,被《新华文摘》2021年第18期转载。

(4)《合同法中强制性规则的个性化》,《民商法论丛》2020年第2期,一译。

 

著作类:

(1)刘颖:《私法的中国化与现代化:学说、制度与案例》,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2)刘颖:《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告知义务与欺诈认定》,载胡铭、陆青、魏立舟主编:《数字法学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

(3)刘颖编:《张企泰集》,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4)刘颖:《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一体原则的适用》,载周江洪、陆青、章程主编:《民法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221-225页。

(5)刘颖:《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与责任》,载金东寒主编:《秩序的重构——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上海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8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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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同济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首批被批准成立研究生院、并被列为国家“ 211 工程”和“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 工程)与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一。同济大学创建于 1907 年,现已成为拥有理、工、医、文、法、经(济)、管(理)、哲、教(育)9 大门类的研究型、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大学。

  同济大学现设有各类专业学院 22 个,还建有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设有经中德政府批准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学院,与法国巴黎高科大学集团合作举办的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等。目前学校共有 81 个本科专业、 140 个硕士点、 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授权点 58 个、 13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校 10 个。各类学生 5 万多人,教学科研人员 4200 多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 6 人、工程院院士 7 人,具有各类高级职称者 1900 多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22 个。作为国家重要的科研中心之一,学校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科研基地 16 个。学校还设有附属医院和 2 所附属学校。

  近年来同济大学正在探索并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确立“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全面素质教育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往”四大办学功能协调发展,努力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实现大学功能中心化。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区经济重点需求为指针,促进传统学科高新化、新兴学科强势化、学科交叉集约化。与产业链紧密结合,形成优势学科和相对弱势学科互融共进的学科链和学科群,构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体系,其中桥梁工程、海洋地质、城市规划、结构工程、道路交通、车辆工程、环境工程等学科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单项冠军”,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声誉。学校正努力建设文理交融、医工结合、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同济大学已建成的校园占地面积 3700 多亩,分五个校区,四平路校区位于上海市四平路,沪西校区位于上海市真南路,沪北校区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沪东校区位于上海市武东路。正在建设中的嘉定校区位于安亭上海国际汽车城内。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同济大学一贯重视研究生教育,早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初即在部分专业招收培养研究生。 1978 年学校恢复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1 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 1986 年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 1996 年经评估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同济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2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68 个(含自主设置 10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学位授权点 147 个(含自主设置 7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分属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 9 个学科门类。其中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处在全国优势和领先地位,机电、管理、理学等学科近年有了长足进展。我校还设有 1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些年来,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还十分注重培养不同类型、多个层次、多种规格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校既设科学学位,又设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建筑学、临床医学、工程硕士(含 21 个工程领域)、口腔医学等多种专业学位;既培养学术型、研究型研究生,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既有在校全日制攻读学位模式,又有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模式。此外,还面向社会举办多种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充分发挥了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由此形成了多渠道、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是校长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研究生教学和行政管理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管理处、培养处、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同时,学校党委还专门设立了研究生工作部。学校设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设立了各学科、专业委员会,配有学位管理工作秘书、教务员、班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等教辅人员。研究生院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十多年来,同济大学始终把全面提高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在严格质量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在连续多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有 7 篇入选。同济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至今已授予博士学位 1311 人,硕士学位近 9504 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骨干力量。至 2004 年 9 月,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约达 11000 多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 2700 人。根据本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006 年计划招收博士生、硕士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 4000 名。同济大学正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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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收费和奖励

1)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微博](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8000 元/学年。

2) 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励体系(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的奖励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对亍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励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亍 600 元/月的励学金,每年发放10 个月。另外,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励教和励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励。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励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3)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金融硕士在职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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