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张韬略导师介绍

更新于 2023-06-27 导师主页
张韬略 副教授 硕,博士生导师
法学院
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法学
知识产权法,数字法
ztl@tongji.edu.cn

张韬略,同济大学法学院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副主任,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学金获得者(2008),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美国洛杉矶洛约拉法学院访问学者。中欧IP Key项目中方专家。

北海亚洲国际仲裁中心(BAIAC)仲裁员,广东省汕头市仲裁协会仲裁员。有多年知识产权实务经验。

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数字法,特别覆盖软件、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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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1.      2022年主持上海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出境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研究”(项目号:22692104400)

2.      2021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智能汽车的数据商业化利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1YJA820032)

3.      2021年主持同济大学学科交叉联合攻关首批示范项目“自动驾驶的算法和数据法律风险及治理”,上海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2021SHZDZX0100)资助

4.      2021年主持同济大学文科高水平科研培育项目,“智能汽车数据商业化利用法律问题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2120210221)

5.      2020年参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面向特定场景智能驾驶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与关键技术研究”子课题“智能驾驶治理原则及机制研究” (20511101703)(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

6.      2017年主持世界银行委托的学术研究“Evaluation of China’s IP Regime for Innovation”

7.      2017年参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17DZ1100202)“面向最后一公里的智能驾驶关键理论及应用”

8.      2015年主持国家社科一般项目(15BFX170)“网络环境下专利权的扩张及应对研究”

9.      2015年共同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 “欧洲单一专利制度进展研究”

10.   2015年主持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委托项目(07012420084 )“上海自贸区的仲裁、调解及司法程序”

11.   2014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4YJC820077)“中美信息技术产业专利危机及专利制度优化比较研究”

12.   2014年主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2014BFX002)“中美信息技术产业专利危机及专利制度优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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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已发表译著

1.      《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制度:<一般数据保护条例>》,MARIUSZ Krzysztofek博士,商务印书馆,2023出版,独译

2.      知识产权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公共政策考量,Simon Klopschinski,《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2卷

3.       《软件与互联网法》(下卷)(Software and Internet Law),Mark Lemley et al,商务印书馆,2017,独译

4.       《专利法——德国专利和实用新型法、欧洲和国际专利法(第6版)》(Patentrecht),Krasser法官,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 第二译者

5.       《软件与互联网法》(上卷)(Software and Internet Law),Mark Lemley et al,商务印书馆,2014, 独译

6.       德国法律翻译(德文):《专利法》(Patent Gesezt)、《实用新型法》(Gebrauchmuster Gesetz)和《外观设计法》(Geschmuckmuster Gesetz),载于《德国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2年;《外国专利法选译》,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5年

7.      专利申请构成《欧共体条约》第82条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Joseph Straus),《专利法研究》(2011),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独译

8.       《当前金融市场危机下的商业方法保护和其他专利法问题》(Joseph Straus等),张韬略校,《专利法研究》(2009),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9.      《全球经济下知识产权的新作用》(Joseph Straus),《中国发明与商标》,2009年第9期,独译

10.   《低价药与创新:药品强制许可是否影响创新?》(Colleen Chien),《专利法研究》(2008),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独译

11.   《生物材料专利——新殖民主义?还是一种技术转移和利益分享的方式?》(Joseph Straus),《专利法研究》(2006),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独译

12.   美国专利池与专利搭售重要司法判例(约60个)的翻译和整理,个人新浪博客。

 

已发表专著、编著

1.      Dan Prud’homme, Taolue Zhang,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gime for Innovation, Springer Nature Switzerland AG, 10.1007/978-3-030-10404-7, 2019,第二作者

2.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英文版教材),第一作者,外研社(北京),2016

3.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第二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第3卷,2016

4.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第二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第2卷,2014

5.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第二主编,法律出版社,第1卷 ,2012

6.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手册》,“专利篇”,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已发表论文

1.      张韬略:《巴黎公约》第4条E小节之误读与澄清——兼论优先权人转换申请类型的空间,《中国专利与商标》,2023年第4期

2.      张韬略:软件源代码强制披露制度建构的中国方案,《东方法学》,2023年第3期

3.      张韬略、熊艺琳: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 ——也谈德国脸书案的“双重程序”论,《竞争法律政策》,2023年第2期

4.      张韬略、徐源:防御商标注册以主商标驰名为前提?——防御商标与驰名商标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考察,《中国专利与商标》,2023年第2期

5.      张韬略、熊艺琳:拓宽数据共享渠道的欧盟方案与启示——基于欧盟《数据治理法》的分析,《德国研究》,2023年第1期

6.      涂辉招、张韬略:我国智能驾驶人工智能治理方案研究,《上海城市发展》,2022年12月(增刊)

7.      张韬略:小说转码阅读服务的著作权侵权认定——以我国司法实践为视角,《版权理论与实务》,2022年第11期

8.      张韬略:请求停止侵权还是披露代码?——违反自由软件“版佐”许可条款的责任承担方式,《电子知识产权》,2022年第8期

9.      张韬略: 数字时代平台经营者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法治参阅》,2022年第06期

10.   张韬略、钱榕:自动驾驶时代德国道路交通法的最新发展——德国《自动驾驶法》评述,《德国研究》,2022年第1期

11.   张韬略:论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功能及其局限性,《知识产权》, 2022年第2期

12.   张韬略、乔琳: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现有技术抗辩:司法实践十二周年回顾,《中国专利与商标》,2022年第1-2期

13.   张韬略:短视频版权侵权纠纷中的行为保全之争——以《扫黑风暴》案为切入点,中国民商法律网,2021.9.26,https://www.civillaw.com.cn/zt/t/?id=38019

14.   Taolue Zhang, Huizhao Tu, Wei Qiu, Developing HPM for AD in China - Legal Obstacles and the Way to Overcome Them,J Shanghai Jiao Tong Univ. (Sci), 2021, 26(5)

15.   张韬略、涂辉招: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制,《争议解决》,2021年第7卷第3期

16.   张韬略:新冠肺炎威胁之下的专利药品获取:德国、中国的路径比较及启示,《德国研究》,2021年第1期

17.   张韬略:跨境实施专利的侵权认定:以德国法为视角,《知识产权》, 2020年第12期

18.   张韬略、金蕾:解铃还需系铃人:论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之废除及地名标志禁注制度的重构,《同济大学学报》,2020年第6期

19.   张韬略:美国《专利客体适格性审查指南》的最新修订及评述,《知识产权》,2020年第4期

20.   张韬略、阴晓璐:我国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司法认定之演进及反思,《国际商务研究》,2020年第2期

21.   张韬略, 蒋瑶瑶:智能汽车个人数据保护——欧盟与德国的探索及启示,《德国研究》,2019年第4期

22.   张韬略: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安全制度分析-中日立法的比较,《科技与法律》,2019年第4期

23.   张韬略、蒋瑶瑶:专利侵权禁令范围之确定与德国经验的借鉴——兼评苹果公司对福州中院禁令的履行,《知识产权》,2019年第7期

24.   张韬略、张倩瑶:后台型竞价排名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认定:司法判例的冲突及思考,《同济大学学报》,2017年第四辑

25.   张韬略、蒋瑶瑶:德国智能汽车立法及《道路交通法》修订之评介,《德国研究》,2017年,第3期

26.   张韬略、张伟君:零部件销售导致组合物专利权利用尽研究——以美国、德国判例为视角,《知识产权》,2017年第10期

27.   张倩瑶、张韬略:竞价排名中关键词设置行为的商标侵权认定,《争议解决》,2017,3(3)

28.   张伟君、张韬略:从商标法域外适用和国际礼让看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问题,《同济大学学报》,2017年7月

29.   Taolue Zhang/Dan Prud’homme/Oliver Lutz, China's new patent commercialization strategy,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Practice, Oxford Academic, Volume 12, Issue 6, 1 June 2017, Pages 474–488

30.   张伟君、张韬略:“市场格局论”之辨析,《电子知识产权》,2017第1-3期

31.   张韬略、黄洋: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争议解决》,2016,2(1):12-17

32.   张韬略:向仿制药厂商提供专利活性药物成分是否侵犯专利权:欧盟安斯泰来诉波尔制药案与Bolar例外的适用,《科技与法律》,2016年第5期

33.   张韬略、张伟君:《商标法》维护公共利益的路径选择——兼谈禁止“具有不良影响”标志注册条款的适用,《知识产权》, 2015年第4期,第一作者

34.   张韬略: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6-2025)评述,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实施基地《信息速递》,2015年,独作

35.   张韬略:1995-2013年美国专利诉讼情况实证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实施基地《信息速递》第81期,2014年,独作

36.   张韬略:对我国《职务发明条例(送审稿)》发明报告制度的若干思考,《中国知识产权》,2014.08

37.   张韬略、黄洋:3D打印时代我国专利权人的维权困局及出路,《电子知识产权》,2014.05

38.   张韬略:跨国实施移动互联网专利的规制:从苹果Siri侵权诉讼谈起,《电子知识产权》.2014.03

39.   张韬略:美国IT产业“专利流氓”诉讼的制度根源和最新发展趋势,《中国知识产权》,2014.03

40.   张韬略:“专利流氓”威胁论:先见之明,抑或杞人忧天?,《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第二卷),2014.10

41.   张韬略:绿色专利应该无偿使用吗?《环境与生活》,2013年5月

42.   张韬略:创客时代,知识产权要变吗?,《中国知识产权》,2013年6月

43.   张韬略、张伟君:我国法学院本科生“知识产权”双语课程建设之探索,《同济大学双语、全英语课程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同济大学出版社,2013

44.   Taolue Zhang/Weijun Zhang, The Setting and Teaching Method of Bilingual or English-only IP Law Courses in China: An Example from Tongji Law School,《第一届教学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同济大学出版社,2013

45.   Taolue Zhang/Jiang Nan, Identification of Antitrust Legal Risk of Patent Pool by the method of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CSSSM2012

46.   Jiang Nan/ Taolue Zhang, Study on antitrust Law Risk Evaluation of Patent Pool based on GRAM,ICSSSM2012,通讯作者

47.   张伟君、张韬略:署名权等于作者身份权吗?——韩寒诉方舟子一案引发的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第5期

48.   张韬略、黄洋:再谈标识专利申请的合法性——中德两国对标识专利申请的不同规制及启示,《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01期

49.   张韬略、单晓光:对协议禁止在专利池之外单独许可专利是否构成专利滥用的思考——ITC飞利浦光盘案析,《知识产权》, 2011年第4期

50.   张韬略:许诺在专利期限结束后销售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辛伐他汀”案说起,《电子知识产权》, 2010年第7期

51.   张韬略、黄洋:德国专利法之简化和现代化法——浅析德国专利法律的最新修改,《电子知识产权》, 2009年第10期

52.   张韬略、张伟君:公共健康危机下的专利强制许可——对我国《专利法>第49条的修改建议,《电子知识产权》, 2008年第5期

53.   张韬略:我应借鉴印度经验建设防止传统知识流失的数字图书馆,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动态研究》第16期,报送国务院中央办公厅

54.   张韬略:1995-2013年美国专利诉讼情况实证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实施基地《信息速递》第81期,2014.9.23

55.   张韬略: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版权法抑或宪法之议题?《绿叶》,2012年第2期

56.   张韬略: 德国联邦法院2004年2月17日第X ZB 9/03号判决:“信号序列”案,《德国知识产权理论与经典判例研究》,2012年

57.   张韬略: 《德国联邦法院2004年5月24日第X ZB 20/03号判决:“电子支付系统”案》,《德国知识产权理论与经典判例研究》,2012年

58.   张伟君、张韬略:署名权等于作者身份权吗?——韩寒诉方舟子一案引发的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第5期

59.   张韬略: Spundfass标准案:基于反垄断法的强制许可抗辩,《欧洲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

60.   张韬略: 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官方法律与乡土习惯——以“亲邻先买”、“亲女不分遗产”为例,《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61.   张伟君、张韬略:TRIPS协议和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年第6期

62.   单晓光、张伟君、张韬略: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载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专题研究报告》,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

63.   张伟君、张韬略: 东进诉英特尔垄断技术案解析,《知识产权判解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

64.   张韬略: 美国科技中介公司吸收海外创新的新模式——兼谈我国科研机构参与海外研发时应注意的知识产权问题,《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8年第3期

65.   张韬略: 浅析我国《专利法(修订草案)》对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调整,《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8年第8期

66.   张平、张韬略: 开源软件与商业软件结合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对策,《信息网络安全》,2006年第3期,第二作者

67.   单晓光、张伟君、张韬略:《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合著),第三次专利法修改文集,国知局条法司,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

68.   张平、张韬略: 数字环境下的版权授权方式研究,《网络法律评论》第6卷,2005年

69.   张韬略: 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制度诱因、规则架构及理论反思,《网络法律评论》第5卷,2004年

70.   张韬略: MySQL AB 诉 Progress Software Corp.,NUSPHERE Corp.案,《网络法律评论》第5卷,2004年

71.   张韬略: 19世纪英国专利废除运动之争,《法学纪元》第1卷,2004年

72.   张韬略: 英美和东亚专利制度史及其启示,《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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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同济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首批被批准成立研究生院、并被列为国家“ 211 工程”和“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 工程)与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一。同济大学创建于 1907 年,现已成为拥有理、工、医、文、法、经(济)、管(理)、哲、教(育)9 大门类的研究型、综合性、多功能的现代大学。

  同济大学现设有各类专业学院 22 个,还建有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设有经中德政府批准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学院,与法国巴黎高科大学集团合作举办的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等。目前学校共有 81 个本科专业、 140 个硕士点、 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授权点 58 个、 13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校 10 个。各类学生 5 万多人,教学科研人员 4200 多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 6 人、工程院院士 7 人,具有各类高级职称者 1900 多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22 个。作为国家重要的科研中心之一,学校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科研基地 16 个。学校还设有附属医院和 2 所附属学校。

  近年来同济大学正在探索并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确立“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全面素质教育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往”四大办学功能协调发展,努力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实现大学功能中心化。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区经济重点需求为指针,促进传统学科高新化、新兴学科强势化、学科交叉集约化。与产业链紧密结合,形成优势学科和相对弱势学科互融共进的学科链和学科群,构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体系,其中桥梁工程、海洋地质、城市规划、结构工程、道路交通、车辆工程、环境工程等学科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单项冠军”,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声誉。学校正努力建设文理交融、医工结合、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同济大学已建成的校园占地面积 3700 多亩,分五个校区,四平路校区位于上海市四平路,沪西校区位于上海市真南路,沪北校区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沪东校区位于上海市武东路。正在建设中的嘉定校区位于安亭上海国际汽车城内。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同济大学一贯重视研究生教育,早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初即在部分专业招收培养研究生。 1978 年学校恢复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1 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 1986 年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 1996 年经评估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同济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2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68 个(含自主设置 10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学位授权点 147 个(含自主设置 7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分属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 9 个学科门类。其中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处在全国优势和领先地位,机电、管理、理学等学科近年有了长足进展。我校还设有 1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些年来,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还十分注重培养不同类型、多个层次、多种规格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校既设科学学位,又设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建筑学、临床医学、工程硕士(含 21 个工程领域)、口腔医学等多种专业学位;既培养学术型、研究型研究生,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既有在校全日制攻读学位模式,又有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模式。此外,还面向社会举办多种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充分发挥了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由此形成了多渠道、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是校长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研究生教学和行政管理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管理处、培养处、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同时,学校党委还专门设立了研究生工作部。学校设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设立了各学科、专业委员会,配有学位管理工作秘书、教务员、班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等教辅人员。研究生院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和上海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十多年来,同济大学始终把全面提高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在严格质量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在连续多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有 7 篇入选。同济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至今已授予博士学位 1311 人,硕士学位近 9504 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骨干力量。至 2004 年 9 月,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约达 11000 多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 2700 人。根据本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006 年计划招收博士生、硕士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 4000 名。同济大学正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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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收费和奖励

1)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微博](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8000 元/学年。

2) 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励体系(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的奖励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对亍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励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亍 600 元/月的励学金,每年发放10 个月。另外,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励教和励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励。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励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3)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金融硕士在职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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